【信息发布时间:2024-01-2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于三日内将书面异议材料递交至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建设233窗口,包含异议书及相应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5389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