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8-1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已由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数据项批(2025)66号、吴数据项批(20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 (标段)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内,北起天鹅荡路南侧,南至友翔路 2.2建设规模:晓韵路(汇川段)项目北起天鹅荡路南侧,南至友翔路,长度约289m,红线宽度约45~48米,本项目监测范围包含新建桥梁监测及桥梁、道路施工对轨道交通7号线的保护监测。勘察设计限价250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 |||||
N3205010304002226001001 | 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 | 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 | 250 | 240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且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年 月 日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且工程测量甲级】; (3)对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岩土工程师;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等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4)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5)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6)因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轨道交通保护区内,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及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已在《苏州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准入单位名录》中或已向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报审程序,并接受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09:00至2025年8月21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苏州市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7日9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达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64号三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陆嵩 | 联 系 人: | 杨营、于吉庆 | ||||||
电 话: | 0512-66563800 | 电 话: | 67070239 | ||||||
传 真: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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