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2-1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地2023-WG-73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苏地2023-WG-73号地块项目监理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3-WG-73号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渭政投备〔202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朝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朝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3-WG-73号地块项目监理(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中路南、玉盘路东。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2.5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建筑高度约57米,受监造价约54500万元。
2.3招标范围:苏地2023-WG-73号地块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1286001002 | 苏地2023-WG-73号地块项目监理 | 苏地2023-WG-73号地块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475 | 868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无在监工程。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2-19 00:00至2024-12-24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31 09: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7.2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9)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3 家(包含 3 家)均入围,如小于 3 家的将重发公告。(10)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11)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1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监管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朝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邮 编:215000 邮 编:215131
联 系 人:戴润 联 系 人:谭梦兰、储海童、丁春
电 话:0512-65909320 电 话:0512-65981596-8110
传 真:/ 传 真:0512-6635262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349755033@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