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2-0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金福家园二期保障性安置用房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福家园二期保障性安置用房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以关于金福家园二期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数投[2024]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福家园二期保障性安置用房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经开区(杨舍镇),福新路北侧、国兴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包括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0.7万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包括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839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2月17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3月3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08月05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1)设计部分:本项目建设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人防、景观绿化、室外综合管道管线、道路、路灯、围墙、标识标牌、基坑支护等)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全部设计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 (2)施工部分:建筑红线区域范围内的内容,土建(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等)、人防、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电气、消防、电梯等)、室外配套(包括但不限于围墙、道路、标识标牌、景观、绿化、雨污水管网、弱电通道、景观灯、监控等)及相关附属工程; (3)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 (4)完成本项目工程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使用、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施工业绩: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验收证明、⑤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五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不少于25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或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③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⑤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五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金额和建筑面积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设计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合同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4)监理业绩:自2019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不少于2500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1、业绩必须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上业绩必须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业绩。2、上述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2 ☑ 自2023年01月10日 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 自2024年01月10日 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 自2024年10月10日 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 自 年 月 日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频道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1月09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58181559
11.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悦丰大厦910室 |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
邮 编:215600 |
邮 编:215600 |
联 系 人:任亮 |
联 系 人:朱小燕 |
电 话:0512-58111925 |
电 话:13862265174 |
传 真: |
传 真:0512-58116115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11111cao@163.com |
2024年12月10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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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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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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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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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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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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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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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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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 求 |
||
1.1 .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 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 ”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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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2.2.6 条所列情形 |
条款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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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商务标 |
项目管理 机构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并取得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 0.5 分,否则该项 不得分。 |
. 1 |
|
|
2.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 0.5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3.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 0.5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4.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① 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得 0.3 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师职称证得 0.2 分;否则 该项不得分。 ② 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证得 0.3 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师职称证得 0.2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③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和工程 师及以上职称证得 0.3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和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证得 0.3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⑤ 暖通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空调)和工 程 师及以上职称证得 0.3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中,且所有人员不得兼任。 |
1 . 2 . 2 |
经济标 |
报价评审 (工程总 承包范围 内的所有 费用)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4.5%(3%、3.5%、 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6 分。偏离不 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 合理性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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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技术标 |
总体概述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 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设计管理 方案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 评分。 |
||
施工管理 方案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 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危大工程安全管 理措施方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采购管理 方案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 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不包含目录),否则页数每 超过 1 页扣 0.1 分,最高扣 1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 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 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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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1 . 2 . 4 |
其他 |
投标人类 似工程业 绩 |
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5000 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 60000 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 一个得 0.5 分,最多 2 个,最多得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 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和建 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数据为 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1)上述业绩以企业信息库中的业绩为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 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 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设计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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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3 .1 |
设计说明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 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 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1.3 .2 |
总平面布局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 ;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1.3 .3 |
建筑功能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1.3 .4 |
建筑造型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 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 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1.3 |
结构方案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
.5 |
|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1.3 .6 |
设备方案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1.3 .7 |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 装配式建筑设计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1.3 .8 |
设计深度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 0~2 分之间酌情打分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 详见表尾说明第 1 条 |
2.3.5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 □优选比例%; □优选数量名 □劣汰法: □淘汰比例%; □淘汰数量名 |
2.5.2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 ☑是□ 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评标 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 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 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 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 程和结果。 |
|
|
|
1、评审顺序(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先开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评标委员会先对方案设计文件及 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按照本章规定的方案设计文件中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总得分。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方案设计文件合格分为 21 分) 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9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并列第 9 名的可同时进入;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9 名的,则全部进入第二 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的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对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商 |
务标进行评审,按照本章规定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商务标条款中的量化因素和分 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总得分。 2、中标候选人数量和公示: (1)有效投标不超过 3 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推荐不超过 3 家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确定 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为 4~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家,最终 由招标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家, 最终由招标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确定中标人。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不重新推荐或补充中标候选人。 |
评标方案
条款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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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计文件评审 |
设计说明 (0.0-4.0 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总平面布局 (0.0-8.0 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 ;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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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功能 (0.0-9.0 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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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造型 (0.0-4.0 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 模型等进行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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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方案 (0.0-3.0 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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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方案 (0.0-2.0 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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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 (含建筑节 能)与装配 式建筑设计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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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 分) |
|
设计深度 (0.0-2.0 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 0~2 分之间酌情打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 包范围内的 所有费用) (0-53.0 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4.5%(3%、 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 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 理性 (0.0-2.0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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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 目 管 理 组 织 方 案 |
总体概述 (0.0-2.0 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 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设计管理方 案(0.0-1.0 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 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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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方 案(0.0-2.0 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 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危大工程安 全管理措施方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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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方 案(0.0-1.0 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 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不包含目录),否则页 数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最高扣 1 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 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 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 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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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
项目管理机 构(0.0-3.0 分)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并取 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 0.5 分,否则 该项不得分。 2.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 0.5 分,否则该项不得 分。 3.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 得 0.5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4.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① 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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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证得 0.3 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师职称证得 0.2 分; 否则该项不得分。 ② 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证得 0.3 分;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工程师职称证得 0.2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③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和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 0.3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和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证得 0.3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⑤ 暖通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空调)和工 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得 0.3 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 件中,且所有人员不得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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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业 绩 |
投标人类似 工程业绩 (0.0-1.0 分) |
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5000 万元且建筑面积不少于 60000 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 绩,有一个得 0.5 分,最多 2 个,最多得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 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金额和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 明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 为未提供。 注:(1)上述业绩以企业信息库中的业绩为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 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 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