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0-2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渡口工业区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渡口工业区厂房消防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渡口工业区厂房消防改造项目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渡口工业区厂房消防改造项目张保投资备〔2024〕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渡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渡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渡口工业区厂房消防改造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保税区港澳路21号
2.2 建设规模:对渡口工业区现在有厂房消防升级改造,主要为三跨厂房底层生产区域各增加2樘平开疏散门,三层生产区域各增加1部室外疏散楼梯,全楼各层增加消防救援窗和手动排烟窗。增加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三号厂房屋顶增加18吨消防水箱及稳压设施。增加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报警系统,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利用原设计厂区道路改造为消防道路。增加740吨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配套管网。门卫改为消防控制室、增加各车间至变电所的消防电力管道、增加各车间至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弱电管道。三跨厂房加固,屋顶钢梁加固处理、屋面檩条加固处理、原私自打开洞口复原、检测报告不够的梁柱进行加固处理、计算不够的梁进行加固处理、私自搭建的钢楼梯拆除并另行设计施工、违建拆除。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E3205820330001914001002 | 渡口工业区厂房消防改造项目 | 1#、3#、4#厂房及室外消防改造,其中1#建筑面积约5376.82㎡、3#建筑面积5376.82㎡、4#建筑面积约5376.82㎡。室内改造内容主要为原有厂房加固(钢结构、混凝土)、门窗更换、新增防火隔断等;安装部分新增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相关线缆等;室外新增740吨一体化消防泵站、电缆通道敷设、室外消防管网安装等。 | 727.0 | 120 |
2.4 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张家港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消防部分合同估算价573万元,钢结构部分合同估算价41万元,加固部分合同估算价113万元。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消防设施专业: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钢结构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特种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1)非联合体时,需选派 1 名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同时选派 1 名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两专业,可选派 1 名建造师,否则各选派 1 名建造师);(2)联合体时,各联合体单位选派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绿化工程不适用)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签发的有效的《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消防设施资质、钢结构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结构补强)资质单位组成不超过3个成员单位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消防设施资质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07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07日9时30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6.3 ☐ 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0512-58320620 。
11.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张家港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渡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江中路177号 |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楼)招标代理部 |
邮 编:215600 |
邮 编: |
联 系 人:陈俊彦 |
联 系 人:陆燕静 顾甜 |
电 话:18362216818 |
电 话:0512-5539206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997838696@qq.com |
2024年10月28日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和清标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不再进行后续评标的情形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根据下列方法入围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1.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方法五□方法六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 方法五□方法六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三。其中: 方法二中: G1 值为 10% 、15% 、20% 、25% 、30%,开标时随机抽 取确定; G2 值为 10% 、15% 、2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R=15 家 方法三中: G1 值为 10% 、15% 、2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G2 值为 10% 、15% 、20% 、25% 、30%,开标时随机抽 取确定; R=(R 一般不少于 15 家) 方法四中:G1、G2 值的抽取范围参照方法二或方法三; R=(R 一般不少于 15 家) 方法五中:G1、G2 值的抽取范围按照方法二或方法三; R=(R 一般不少于 15 家) 方法六中:R=(R 一般不少于 15 家) |
2.1.3 |
清标标准 |
(1)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2)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3)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1.4 |
当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 的 |
评标入围结果: ☑按实确定□不予调整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6项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 性内容齐全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适用于未进行 资格预审项目)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内容 |
2.2.4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内容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满分 100 分 □以投标报价、信用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满分分 投标人信用标:满分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2.3.4(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 价每高 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4(2) |
投标人信用标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特级、一级资质施工 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 与评审。) |
2.3.4(3)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2.3.4(4) |
技术标 |
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是,合格性评审 ☑否,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2.3.4(5) |
其它 |
综合评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投标报价也相等 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