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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地2024-C01号地块安置用房项目张地2024-C01号地块安置用房项目施工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地2024-C01号地块安置用房项目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张地 2024-C01号地块安置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行审投[2024]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高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高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张地2024-C01号地块安置用房项目施工监理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塘桥镇北京路南侧、和乐街西侧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建设2栋24层、2栋26层安置用房及1栋2层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105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500平方米,包括住宅用房建筑面积76500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14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用房16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6400平方米(包括人防工程建筑面积812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张地2024-C01号地块安置用房项目施工监理: 建筑红线区域范围内的内容,土建(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支护(含基坑监测)、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等)、人防、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电梯等)、室外配套(包括但不限于围墙、道路、标识标牌、景观绿化、雨污水管网、弱电通道、景观灯、监控等)及相关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105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9500平方米,包括住宅用房建筑面积76500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14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用房16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26400平方米(包括人防工程建筑面积8120平方米);建安费约42000万元(不含造价控制)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 监理服务期(日历天) |
E3205820330001882001003 | 张地2024-C01号地块安置用房项目施工监理 |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服务及其他关于本项目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等 | 320.0 | 940天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申请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3.4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总监解锁手续。(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9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7.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明确事项
8.1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8.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1.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张家港市高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路272号 |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 |
邮 编: |
邮 编:215600 |
联 系 人:顾琴芬 |
联 系 人:朱小燕 |
电 话:0512-58963977 |
电 话:13862265174 |
传 真: |
传 真:0512-58116115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11111cao@163.com |
2024年09月24日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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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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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本项目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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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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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2 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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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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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监 理 方 案 |
质量控制方案 |
质量控制目标是否明确; 质量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6.0 |
进度控制方案 |
进度控制目标是否明确且确保合同工期; 进度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 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6.0 |
||
安全监督管理 |
安全监督管理目标是否明确; 安全监督管理方法是否合理可行;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具体、针对性是否强。 |
6.0 |
||
合同管理 |
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是否有监控发生合同纠纷的具体措施 |
1.0 |
||
各营运商施工协调 |
协调方法是否清晰合理、是否有具体措施 |
1.0 |
||
信息管理 |
信息传递途径是否流畅、查阅是否方便、资料是否齐备等 |
1.0 |
||
针对性监控重点及难点 |
针对性是否强、措施是否具体、对关键部位、工序旁站监理项目安排是否齐全 |
2.0 |
||
合理化建议 |
是否具有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并是否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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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管 理 机 构 |
总监 |
1、总监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以职称证书为准); 2、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得2分(以注册证书为准); 3、总监执业年限在15年以上的得2分;执业年限在10-15年(含)的得1分;10年(含)以下不得分。(以获得总监国注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至本项目开标日期计算为准)。 |
6.0 |
|
监理机构人员 (不含总监) |
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 监理员:4人 承诺配备上述人员的(只需附承诺函)得8分,否则不得分。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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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标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企业自2019年09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公共建筑除外)施工监理业绩,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说明: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 注: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没有备案的,可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以上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为准。 3、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得与企业监理业绩重复使用。 |
4.0 |
|
总监业绩 |
投标总监自2019年09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公共建筑除外)施工监理业绩,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说明: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的直接发包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 注: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没有备案的,可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 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为准。 3、以上业绩必须是总监理工程师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业绩。 4、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5、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得与企业监理业绩重复使用。 |
4.0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现场同时配备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部满足要求得8分,缺一项扣2分。(须提供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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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信用综合 评价 |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信用分值× 折扣系数,本标段折扣系数为__2__%。信用分按照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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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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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 |
44.0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
监理大纲: 24分 总监:6 分 监理机构人员: 8 分 企业评价: 0分 类似工程业绩:8分 设备、检测仪器: 8分 总监答辩: 0 分 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2 分 投标报价: 44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 K。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 抽 取 确 定 , K 值 的 抽 取 范 围 为95%-100%,每档按 1% 计。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Q 值=85%。 (Q≥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