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8-0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招标条件 | |||||||||||||||||||||||||||||
新建科教新城配套人才公寓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房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市娄城易居住房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建科教新城配套人才公寓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房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仓市高新区南郊一路北、文化路东 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36820万元,总建筑面积45369.20平方米,总计容面积32077.64平方米。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设计并建造。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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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一)项目负责人(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监无在监工程;(3)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5369.20平方米,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自2021年08月01日以来)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工程竣工日期为2021 年8 月1 日及以后,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建筑面积以监理合同或合同归集表为准),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该业绩须为投标人单位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落实监理单位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集表)、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等原件扫描件。该工程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类似工程要求的各项指标,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申请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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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 号3 号楼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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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2024-08-06 到 2024-08-12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58.211.58.103:3000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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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提前至“太仓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参加网上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58.211.58.103:300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 15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及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 号文件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和总监投标(4)为保证正常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等证照(含其年检),在制作电子文件时应仔细检查电子文件中企业、人员和业绩信息(包括各类证书扫描件)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5)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获得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足3 家,则重发公告;(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具体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7)资格预审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时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 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8)请各投标申请人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资格预审可能发布的补充通知、澄清修改等相关信息。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网页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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